本转让方(歙县人民医院)拟公开转让本院报废设备资产(OPER-0.3T开放式永磁磁共振成像系统1套),现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处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歙县人民医院
2、转让标的简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竞买底价 |
1 |
磁共振成像系统 |
OPER-0.3T |
套 |
1 |
28.8万元整 |
注:该磁共振成像系统购置于2004年3月,原始价值375万元,上述资产做为一个整体标的转让,具体情况请以实地查看为准。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按《资产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院同意方可退还(不计息)。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2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 – 2351030(工 作日)。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 – 6527518,网址http://ggzy.huangshan.gov.cn/),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288000元。
每轮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该竞买底价由歙县人民医院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上有大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大型医疗设备回收(核磁共振、CT回收)的单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 号: 20000302024910300001570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交易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的成交价款。
(二)交易服务费
本次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4﹪ |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交易额的2‰向交易双方收取产权交易手续费。 |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
3﹪ |
|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
2﹪ |
|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
1.2﹪ |
|
50000万元以上 |
0.25﹪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现场交易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
现场交易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各方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转让相关要求:
1、凡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考察并确认了标的数量并认可该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人后若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项目合同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后,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在转让方规定的日期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转让范围内全部标的的拆卸、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在拆卸、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4、如受让方在拆卸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须清理完毕现场垃圾,不得对现场地面、相关建筑造成损坏;在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搬运、清理离场工作后现场验收,最终以转让方验收为准,如未达到转让方验收标准,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标准进行再次清理,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如受让方拒绝执行,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清理,产生的费用,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兑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
6、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违反本公告约定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1年6月3日前向转让方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提出,我中心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网站答疑变更栏进行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考察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559 – 6534290
项目咨询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59 – 6527518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歙县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