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从2019年12月5日起严格执行黄医保[2019]58号文件:关于公布《黄山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的通知》,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目录》执行,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凡《目录》中未列明的医疗服务项目一律不收费,除《目录》中“本类说明”“除外内容”和“计价说明”中明确可以单独收取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外,一律不另外收取其他一次性医用耗材。
医疗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在院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院信息公开网站公示。
歙县人民医院诊疗项目(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