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病员及其家属您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我院按照以上规定,报县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复印病历按每张0.5元收取工本费。
歙县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0日